睢阳区人民检察院

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打击“刷单”犯罪 净化网络营商环境

自2023年1月开始,为帮助某主播直播间虚假涨人气、虚假互动,曹某某在家中通过在码商处购买他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验证码,注册登录某音账户,使用从他处购买的手机登录某音账户接单,实现为他人直播间虚增直播间在线人数和发言人数,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并以此获利。经审查发

犯罪 人民检察院 睢阳区 刷单 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5-09-04 14:44  6